【鹏峰化工】招标公告(二)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0-06-03 06:29:43
一、招标地点:赤峰鹏峰化工有限公司,位于赤峰市巴林左旗凤凰山工业园区。
二、招标内容:
生产装置PPH风机11台、钢衬胶风机1台。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在法律上和财务上具有独立履行合同和订立合同资质能力的实体制造企业,投标单位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能够与所投标设备相匹配,并有相关的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等资格能力。
2、投标单位熟悉并充分了解所制造设备工况环境并能够保证安全稳定运行。
3、投标单位相关业绩,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相近设备1到2台套并有2年以上良好的运行经验,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较大的设备质量问题。
4、投标单位所制造设备符合投标规定,配套的电气仪表等控制设备符合达到指定标准。
5、投标人需带身份证原件,如不是法定代表人的需出具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若投标人不是设备制造商的须持有制造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委托书、生产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企业业绩等纸质(带电子版)证书,所提供的证件必须保证在合同履行时间内有效。
6、投标人预中标后需先缴纳合同标的5-10%竞标保证金,未中标投标方保证金将在竞标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方保证金在确定中标方后退还,并协商下一步合同事宜。
7、详细技术要求和参数资料获取联系人仇伟杰。
四、投标方式:
1、本次招标标书采用电子版和纸质版两种形式。电子版发至邮箱[email protected],纸质版标书邮寄地址:赤峰鹏峰化工有限公司,内蒙古赤峰市巴林左旗凤凰山工业园区H-05号,收件人:仇伟杰13615335222。
2、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并于投标结束后10日内确定预中标方。
五、联系方式:
仇伟杰:13615335222(供销部经理、微信同步)
崔立标:13589525109(技术咨询、微信同步)
六、投标时间截止至2020年6月12日17时00分,逾期不再接受。
赤峰鹏峰化工有限公司
2020年6月3日
鹏峰化工锅炉用水净化设备招标公告
根据山东重山集团公司《采购招标管理制度》和新项目建设需要,赤峰鹏峰化工有限公司定于2020年6月5日—12日对10万吨/年无水氟化氢及高端含氟材料联产项目所需的锅炉用水处理设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具体招标项目内容如下:
一、招标地点:赤峰鹏峰化工有限公司,位于赤峰市巴林左旗凤凰山工业园区。
二、招标内容:
锅炉用水处理设备2套,单套处理能力≥40t/h,要求:配套全自动智能控制系统,辅助设施多介质过滤器,全自动钠离子软化器,水泵阀门等全套设备,处理水质要求符合国家标准GB1576-2008《工业锅炉水质》的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在法律上和财务上具有独立履行合同和订立合同资质能力的实体制造企业,投标单位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能够与所投标设备相匹配,并有相关的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等资格能力。
2、投标单位熟悉并充分了解所制造设备工况环境并能够保证安全稳定运行。
3、投标单位相关业绩,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相近设备1到2台套并有2年以上良好的运行经验,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较大的设备质量问题。
4、投标单位所制造设备符合投标规定,配套的电气仪表等控制设备符合达到指定标准。
5、投标人需带身份证原件,如不是法定代表人的需出具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若投标人不是设备制造商的须持有制造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委托书、生产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企业业绩等纸质(带电子版)证书,所提供的证件必须保证在合同履行时间内有效。
6、投标人预中标后需先缴纳合同标的5-10%竞标保证金,未中标投标方保证金将在竞标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方保证金在确定中标方后退还,并协商下一步合同事宜。
7、详细技术要求和参数资料获取联系人仇伟杰。
四、投标方式:
1、本次招标标书采用电子版和纸质版两种形式。电子版发至邮箱[email protected],纸质版标书邮寄地址:赤峰鹏峰化工有限公司,内蒙古赤峰市巴林左旗凤凰山工业园区H-05号,收件人:仇伟杰13615335222。
2、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并于投标结束后10日内确定预中标方。
五、联系方式:
仇伟杰:13615335222(供销部经理、微信同步)
丁鸣鹤:18632436303(技术咨询、微信同步)
六、投标时间截止至2020年6月12日17时00分,逾期不再接受。
赤峰鹏峰化工有限公司
2020年6月3日
根据山东重山集团公司《采购招标管理制度》和新项目建设需要,赤峰鹏峰化工有限公司定于2020年6月5日—12日对10万吨/年无水氟化氢及高端含氟材料联产项目所需的起重行车等设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具体招标项目内容如下:
一、招标地点:赤峰鹏峰化工有限公司,位于赤峰市巴林左旗凤凰山工业园区。
二、招标内容:
行车(天车)2.8吨4台,电动葫芦2吨1台。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在法律上和财务上具有独立履行合同和订立合同资质能力的实体制造企业,投标单位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能够与所投标设备相匹配,并有相关的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等资格能力。
2、投标单位熟悉并充分了解所制造设备工况环境并能够保证安全稳定运行。
3、投标单位相关业绩,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相近设备1到2台套并有2年以上良好的运行经验,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较大的设备质量问题。
4、投标单位所制造设备符合投标规定,配套的电气仪表等控制设备符合达到指定标准。
5、投标人需带身份证原件,如不是法定代表人的需出具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若投标人不是设备制造商的须持有制造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委托书、生产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企业业绩等纸质(带电子版)证书,所提供的证件必须保证在合同履行时间内有效。
6、投标人预中标后需先缴纳合同标的5-10%竞标保证金,未中标投标方保证金将在竞标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方保证金在确定中标方后退还,并协商下一步合同事宜。
7、详细技术要求和参数资料获取联系人仇伟杰。
四、投标方式:
1、本次招标标书采用电子版和纸质版两种形式。电子版发至邮箱[email protected],纸质版标书邮寄地址:赤峰鹏峰化工有限公司,内蒙古赤峰市巴林左旗凤凰山工业园区H-05号,收件人:仇伟杰13615335222。
2、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并于投标结束后10日内确定预中标方。
五、联系方式:
仇伟杰:13615335222(供销部经理、微信同步)
崔立标:13589525109(技术咨询、微信同步)
六、投标时间截止至2020年6月12日17时00分,逾期不再接受。
赤峰鹏峰化工有限公司
2020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