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峰化工】招标公告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9-11-13 05:52:43
一、招标项目:新项目位于巴林左旗凤凰山工业园区赤峰鹏峰化工有限公司,10万吨/年无水氟化氢及高端含氟材料联产项目所需设备。
二、招标具体内容:
1、空压机:50m³/min,0.8Mpa,三台,需配套除油、除水设施。空压机房设置两台缓冲罐,分别送工艺和仪表使用。工艺设置萤石烘干缓冲罐、氢铝烘干缓冲罐和主装置输送缓冲罐。高压节能电机,带启动装置。
仪表气源质量要求:
(1)压力:不小于0.6Mpa。
(2)温度:≤40℃
(3)含尘粒径不大于3μm,含尘量小于1mg/m³。
(4)含油量小于10mg/m³(体积分数相当于8×10-6)
(5)不应含有易燃、易爆、有毒及腐蚀性气体或蒸汽。
缓冲罐数量:空压机3台,2台工艺,1台仪表。
装置:1台仪表、成品冷却机1台。
2台萤石烘干、氢铝1台。(气力输送核实容积)
2、石膏冷却炉:冷却量15-18t/h。要求,进口温度220-200℃,出口温度60℃。
3、冷冻机:100万大卡,4台,出口温度-10/-3℃
4、蒸发冷:3000KW 4套。
5、污水处理:80t/h。
污水:PH=2,含F - 5000mg/L,
处理后:PH=7,含F - ≤6mg/L,
外排水指标:Cl≤500mg/L,悬浮物≤30mg/L,CODcr≤40mg/L,氨氮≤5mg/L,总氮≤10mg/L,其他指标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中表2“水污染特别排放限值”中“直接排放限值”的要求。水污染物排放浓度以实测浓度为准。
6、氢氧化铝烘干:10t/h干基,烘干前水<5%,烘干后<0.5%。(烘干除尘器排放指标)
7、萤石粉烘干:烘干能力20t/h,烘干前水<12%,烘干后<0.1%。(配套除尘器达到排放指标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并能合法运作,具有法人地位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2、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及其质量认证证明;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4、投标人需带身份证原件、如不是法定代表人的需出具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若投标人不是设备制造商的须持有制造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委托书、生产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企业业绩等纸质(带电子版)证书,所提供的证件必须保证在合同履行时间内有效。
5、投标人需先交纳10万元竞标押金,未中标投标方押金将在竞标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方押金在确定中标人后退还,并协商下一步合同事宜。
四、投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并于投标结束后7日内确定中标方。
五、联系方式:
杨红耀:13561668333(项目负责人、微信同步)
乔斌:13589549318(设备技术咨询)
崔立标:13589525109(电气技术咨询)
六、投标时间截止至2019年 11月 25日17:00.
赤峰鹏峰化工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 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