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中央发文!水泥、混凝土产业政策迎来重大调整!附解读!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9-11-14 10:26:23
据中国水泥网从国家发改委获悉,《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以下简称:《目录(2019年本)》)已经2019年8月27日第2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同时废止。
据悉,《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由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三个类别组成。
鼓励类主要是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促进作用,有利于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技术、装备、产品、行业。
限制类主要是工艺技术落后,不符合行业准入条件和有关规定,禁止新建扩建和需要督促改造的生产能力、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
淘汰类主要是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严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需要淘汰的落后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
另外,对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为允许类。允许类不列入目录。
《目录(2019年本)》中对水泥、混凝土行业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做了详细的说明。
其中涉及水泥行业的有:
鼓励类:
利用不低于 2000 吨/日(含)新型干法水泥窑或不低于 6000万块/年(含)新型烧结砖瓦生产线协同处置废弃物,水泥窑协同处置垃圾焚烧飞灰使用水洗工艺脱盐预处理;
新型干法水泥窑生产硫(铁)铝酸盐水泥、铝酸盐水泥、白色硅酸盐水泥等特种水泥工艺技术及产品的研发与应用;
新型静态水泥熟料煅烧工艺技术的研发与应用;
新型干法水泥窑替代燃料技术、烟气二氧化碳捕集纯化技术的研发与应用;
水泥外加剂的开发与应用;
粉磨系统节能改造(水泥立磨、生料辊压机终粉磨等);
水泥包装自动插袋机、包装机、装车机开发与应用。
限制类:
2000 吨/日(不含)以下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特种水泥生产线除外);
60 万吨/年(不含)以下水泥粉磨站。
淘汰类:
1、干法中空窑(生产铝酸盐水泥等特种水泥除外),水泥机立窑,立波尔窑、湿法窑
2、直径 3 米(不含)以下水泥粉磨设备(生产特种水泥除外)。
其中涉及混凝土行业的有:
鼓励类:
储料区、主机搅拌楼、物料输送系统等主要生产区域实现全封闭,并配置主动式收尘、降尘设备,采用信息化集成管理系统
进行运营管理,具备消纳城市固废能力的智能化预拌混凝土生产线;
海洋工程用混凝土、轻质高强混凝土、超高性能混凝土、混凝土自修复材料的开发和应用;
混凝土结构物修补和提高耐久性技术、材料开发。
限制类:
15 万平方米/年(不含)以下的石膏(空心)砌块生产线、单班 5 万立方米/年(不含)以下的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以及单班15 万平方米/年(不含)以下的混凝土铺地砖固定式生产线、5 万立方米/年(不含)以下的人造轻集料(陶粒)生产线;15 万立方米/年(不含)以下的加气混凝土生产线;100 万米/年及以下预应力高强混凝土离心桩生产线;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简称 PCCP 管)生产线:PCCP-L型:年设计生产能力≤50 千米,PCCP-E 型:年设计生产能力≤30千米;
淘汰类:
单班 1 万立方米/年以下的混凝土砌块固定式成型机、单班10 万平方米/年以下的混凝土铺地砖固定式成型机;手工切割加气混凝土生产线、非蒸压养护加气混凝土生产110线。
另据发改委产业发展司负责人表示,《目录(2019年本)》修订重点是:
一是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把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快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大力培育发展新兴产业。《目录(2019年本)》制造业相关的条目共900多条,占总条目数的60%以上。
二是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重点是加强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高现代服务业效率和品质,推动公共服务领域补短板,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促进汽车、家电、消费电子产品等更新消费,积极培育消费新增长点。
三是大力破除无效供给。适度提高限制和淘汰标准,新增或修改限制类、淘汰类条目近100条。同时,对现有条目不能完全覆盖,且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的,在限制类和淘汰类中分别设置了兜底条款。
四是提升科学性、规范化水平。对限制类、淘汰类条目,明确品种和参数,突出可操作性;对鼓励类条目,发展方向比较明确的领域,尽可能明确指标参数,方向尚不明确的新产业新业态,则“宜粗不宜细”,仅作方向性描述。同时,把市场能有效调节的经济活动从限制类删除。
从《目录(2019年本)》中对水泥及混凝土行业的规定来看,水泥窑协同处置废弃物、特种水泥技术及产品研发与应用、粉磨系统节能改造、水泥外加剂开发与引用、新型静态水泥熟料煅烧工艺技术、智能化预拌混凝土生产线、特种混凝土等技术依旧是当前国家层面鼓励并重点推进的产业发展方向。
另外,在今年4月,发改委网站曾发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 征求意见稿)》,对比《目录(2019年本)》在限制类和淘汰类征求意见稿与正式文件相差不大,表明水泥及混凝土行业在落后产能淘汰方面目标已经相对明确,并形成了较大的行业公示。然而,在鼓励类,对比两个文件却出现了较大的差异,那么相较于征求意见稿,新增的内容是什么呢?(链接:《发改委对水泥行业提出新要求!这些水泥企业要淘汰了》)
水泥方面,增加了“水泥窑协同处置垃圾焚烧飞灰使用水洗工艺脱盐预处理”“烟气二氧化碳捕集纯化技术的研发与应用”以及对“硫(铁)铝酸盐水泥、铝酸盐水泥、白色硅酸盐水泥”等特种水泥的重点说明。
首先,近年来国内水泥企业开始大规模的涉足危废处置,据中国水泥网统计,目前全国已经投产水泥窑协同处置危废项目77条,拟建/在建水泥窑协同处置危废项目147条,合计生产线数量达到224条。垃圾焚烧飞灰属于危险废弃物,含有二恶英及重金属等有害物,水泥窑协同处置飞灰可以有效防止飞灰二次污染,是当前处置飞灰最有效也最环保的手段之一,但是水泥厂选择何种工艺对飞灰进行预处理却是一大难题,《目录(2019年本)》提出鼓励使用水泥工艺脱盐预处理垃圾焚烧飞灰,无疑为水泥企业指明了方向。
其次,全球气候变暖已经成为全人类需要共同面对的世纪难题,水泥是全球二氧化碳排放大户。资料显示,制造水泥所排放的CO2占全球CO2排放量的7%,超过了全球所有卡车的排放量,而中国则包揽了全球近一半的水泥生产量和水泥生产中的碳排放量。水泥行业的碳减排显得尤为迫切,去年10月海螺水泥“烟气二氧化碳捕集纯化技术”在其下属企业白马山水泥厂正式投入运营,成为世界首条水泥窑烟气二氧化碳捕集纯化环保示范项目,开创业内先河。《目录(2019年本)》将“烟气二氧化碳捕集纯化技术”列为鼓励类,也表明了我国在碳减排方面的决心。
最后,在特种水泥生产工艺技术及产品研发应用当中,《目录(2019年本)》做了进一步的补充,即:“新型干法水泥窑生产硫(铁)铝酸盐水泥、铝酸盐水泥、白色硅酸盐水泥等特种水泥工艺技术及产品的研发与应用”。
混凝土方面补充了混凝土结构物修补和提高耐久性技术、材料开发。当前,混凝土结构开裂以及耐久性问题较为突出,鼓励相关技术研究开发对于提升建筑物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总体来看,《目录(2019年本)》对当前水泥、混凝土行业重点提出了较为明确的发展目标,有利于我国产业积极应对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持续深化等内外部环境发生变化。不过在落后产能淘汰方面,力度有限,水泥行业要实现真正的去产能还需要进一步在法制化框架内依靠市场的力量。